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网站的管理与维护,充分发挥网站的作用,促进公司内外部信息交流与沟通,及时掌握市场信息,拓展经营视野,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扩大公司对外知名度,提升公司外部形象,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公司设专职网站宣传员,负责公司网站的信息收集汇总、日常管理与维护,负责网络版面设计、调整、改换栏目设置、内容更新、新闻发布以及其他信息材料的管理、录入与发布等工作。
第二条 为了保证信息量的数量和质量,按科室人数划分技术科每月不少于四篇投稿;办公室每月不少于三篇投稿;财务科每月不少于一篇投稿。各科室负责人要按时对组内人员作出分工并对上交的稿件进行详细的审阅。各科室负责人在审核信息时要从信息的时效性、图片质量、文章中是否有错别字或病句,文字描述是否准确恰当、确保信息的真实性等多方面审阅稿件。
第三条 各科室负责人应及时把审阅好的稿件交于网站宣传员进行整理并及时和各部门联系,以保证稿件收发的及时性。
第四条 上传的各类信息必须按下列要求设计版面:
1.标题:
(1)力求简短、醒目、新颖、吸引人。
(2)需包含关键词,为一行,不超过14个字。
(3)标题首字符不得为空格,题中引号要用全角符号。
(4)标题居中,字体为二号黑体加粗。
2.正文:
(1)分段书写。文章的段首空两格,与传统格式保持一致。
(2)禁止使用 “今天”、“昨天”等不规范的时间性词语。
(3)杜绝错字、别字和自造字。
(4)字体为宋体,字号为五号,新闻类信息行间距为2倍,其它为1.5倍。
3.信息发布要求:
(1)发布的信息应具有较强的时效性,并且不得发布违反国家法律及地方法规的信息,不得发布与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相违背的信息,不得发布不真实的信息。
(2)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在网站上发布信息,所有信息必须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字,信息发布人检查同意后才能发布。
(3)发布前必须对信息作两次校对,确认无误后才能上传。
(4)所有上传的信息均需进行核稿工作人员在“核稿”栏里签字,并由上传的工作人员进行登记。
4.文章分类:
(1)公司要闻。主要来源于公司全体人员。
(2)活动和党建活动。主要来源于活动组织者和党建工作者。
(3)纪实。主要来源于现场工作人员。
第五条 奖惩措施:
(1)各科室上交稿件数量以人事宣传部统计为准,各科室如未按要求及时上交规定数量稿件,科室负责人及所属科室成员按未交齐数量10元/篇进行处罚。
(2)上交的文章一经被采纳发表,奖励20-50元不等。
第六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七条 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人事宣传部所有。
辽宁省核工业探矿工程院
2016年11月1日